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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年金保险的Q&A – 离婚时的年金分割(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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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源将参照日本厚生劳动省资料,整理归纳有关于日本年金保险的各类常见问题,提供给启源的现有客户及潜在客户作参考。另外,本所可提供日本社会保险加入及工资计算之服务,如有需要,可进一步联系本所专业顾问。

目录:

一、已经在领取年金的人士与配偶离婚并(被)分割年金后,正在领取的年金金额会增加或减少吗?

二、离婚夫妻中被分割一方已经在领取老龄厚生年金时,分割一方即使未达到老龄厚生年金的领取年龄,也可以在分割后领取老龄厚生年金吗?

三、离婚夫妻中被分割一方已满足领取老龄厚生年金所需的年数,即使分割一方的公共年金参保年数在分割前没有达到领取条件,也可以在分割后视为达到条件吗?

四、离婚夫妻之间被分割的标准报酬是什么?

五、标准报酬变更申请需要离婚夫妻各自提交吗?可以由离婚夫妻任意一方提交申请吗?

六、办理信息提供申请手续时,需要哪些资料?

七、信息提供申请必须由离婚夫妻二人共同提交吗?

八、持有“记载当事人双方或其代理人申请协议分割变更及同意所申请的分割比例内容的资料”并提交协议分割申请时,必须在离婚夫妻任意一方的住址所在地的年金事务所办理相关手续吗?

已经在领取年金的人士与配偶离婚并(被)分割年金后,正在领取的年金金额会增加或减少吗?

如果是领取老龄厚生年金的人士,(被)分割年金后,原则上以分割后的标准报酬作为老龄厚生年金金额的计算基础,从(被)分割当日所属月份的次月起,年金金额将增加或减少。

如果是领取残障厚生年金的人士,仅在用于计算残障厚生年金的标准报酬参与分割时,才会将参与分割后的标准报酬作为计算基础,从(被)分割当日所属月份的次月起,年金金额将增加或减少。

离婚夫妻中被分割一方已经在领取老龄厚生年金时,分割一方即使未达到老龄厚生年金的领取年龄,也可以在分割后领取老龄厚生年金吗?

不可以,分割一方只有在达到老龄厚生年金的领取年龄后,才能领取老龄厚生年金。

离婚夫妻中被分割一方已满足领取老龄厚生年金所需的年数,即使分割一方的公共年金参保年数在分割前没有达到领取条件,也可以在分割后视为达到条件吗?

年金分割并非分割领取年金的权利以及年金金额,而是分割用于计算年金金额的标准报酬。因此在分割前,如果分割一方的公共年金参保年数未达到领取条件,则在分割后仍然不满足领取条件,无法领取年金。

离婚夫妻之间被分割的标准报酬是什么?

标准报酬是作为计算厚生年金保险金的基础的标准报酬月额及标准奖金额。厚生年金保险的年金金额的计算以标准报酬为基础。

标准报酬变更申请需要离婚夫妻各自提交吗?可以由离婚夫妻任意一方提交申请吗?

离婚夫妻任意一方可以提交公正证书的副本及明确年金分割比例的资料,申请变更标准报酬,但是,通过提交年金分割同意书申请变更标准报酬时,应离婚夫妻二人或其代理人一同前往年金事务所,提交同意书。采用3号分割方式时,可以由曾是第3号参保人的一方办理标准报酬变更手续。

办理信息提供申请手续时,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信息提供申请手续时,应提交《供年金分割使用的信息提供申请书(年金分割のための情報通知書)》及以下资料:


    申请人本人的基础年金番号通知书或年金手账等,可明确基础年金番号的资料;

    离婚夫妻二人各自的户籍誊本或户籍抄本等,可明确婚姻期间的资料;

    住民票等,可明确事实婚姻关系期间的资料(如是事实婚姻时)。


信息提供申请必须由离婚夫妻二人共同提交吗?

信息提供申请可以由离婚夫妻二人共同提交,也可以由其中一方单独提交。

如果是离婚夫妻二人共同提交,则会分别交付一份信息通知书;如果只有一方申请,且尚未离婚,则只会交付一份信息通知书予申请一方;如果只有一方申请,且已离婚,仍会分别交付一份信息通知书。

持有“记载当事人双方或其代理人申请协议分割变更及同意所申请的分割比例内容的资料”并提交协议分割申请时,必须在离婚夫妻任意一方的住址所在地的年金事务所办理相关手续吗?

可以在离婚夫妻任意一方的住址所在地的年金事务所办理,也可以在其它的年金事务所办理。

启源集团拥有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为客户提供日本公司的筹建、注册及各类签证的申请及后续维护、税务会计及薪资社保相关服务,有关详情请咨询我们的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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