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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险科普 | 详谈香港保险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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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5 01:26: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关注维港保讯,我们致力于打造港险圈的“百科全书”,专注产品测评,关注行业动态,洞察市场信息,筛选最符合用户需求的内容。

近两年来,香港保险市场持续升温,成为内地中高端财富人群资产配置的热门选择。

据统计,2024年全年,内地客户赴港投保创下628亿港元的惊人纪录,占全港新单保费(2,198亿港元)的29%,近三分之一!充分折射出跨境保险服务的强劲吸引力。



香港保险在亚洲乃至全国保险业都占据着领先地位。
根据瑞士再保险2024年最新的Sigma报告显示,香港的保险密度是人均保费8769美元,保险深度是占GDP的比重接近20%,分别位于全球第2和全球第1,显示了香港保险市场的高度成熟化和竞争化,市场以投资者为导向。


前段时间,《全球金融中心指数》迎来好消息,香港总排名上升一级,位列第三!仅次纽约及伦敦,亚洲排名居首!



该报告充分肯定了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与实力,香港金融行业领域,包括投资管理、保险业、银行业、专业服务等排名全面提升,其中「投资管理」的排名更跃升至全球第一!



香港一直以来都以其开放的金融市场、健全的法律体系和资金安全保障的能力等优势,成为全球投资者的理想之地。

然而,正是这些显著优势,使香港在享受全球金融市场带来机遇的同时,也难以完全规避国际市场动荡所带来的风险,进而引发了对于香港保险市场稳定性的某些关注与疑虑,部分人士对于香港保险的安全性持有保留态度。

很多朋友被香港保险吸引,但心里会有顾虑:

香港保险公司会破产吗?如果保险公司破产,我买的保单还有保障吗?

先说结论:

香港保险公司可以破产,但不会轻易破产。保险公司万一破产,保单还有保障。

从法律角度来说,不管是依据内地保险法还是国际惯例,持有长期人寿保单的保险公司都不能自行解散。

根据香港《保险业条例》的规定:除非法庭另有命令,否则清盘人需继续经营有关保险人的长期业务。

这意味着,即使一家保险公司经营不善,也会在监管机构的安排下,被其他机构接管,确保客户的利益不受影响。



上,香港的保险业发展至今已有180多年的历史,中间经历过两次世界大战以及大大小小的经济危机至今从未有人寿保险公司破产


不过,濒临破产和被清盘的先例是有的。

比如近期被接管的泰禾人寿,它是香港第一家被接管的人寿保险公司。

2024年,香港保监局宣布,根据《保险业条例》(第41章)第35(2)(b)条,全面接管泰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泰禾人寿)的所有事务及资产。

泰禾人寿被接管后,泰禾人寿所有现有保单,共约9万张,继续有效,不会受到影响。

泰禾人寿会继续履行保单承诺,目前泰禾有足够资产,应付180亿元的保险负债,公司可续营运,没有走到清盘这一步,而对投保人最佳做法并非清盘,将寻找有效修复方案,包括寻找新投资者接手。








再说个更早一点的,其昌水火保险公司。

1909年,英商于香港成立旗昌保险公司,经营火险、水险与人寿保险,后另办人寿保险公司,还在上海设代理公司。

1981年佳宁集团收购其昌保险后,用其资本进行高风险投机。1982 年佳宁集团诈骗案爆发并被清盘,其昌保险也资不抵债。


最后,其昌的非人寿业务部分在清偿责任后被清盘,人寿业务部分由香港政府破产管理处托管,一年多后保单转给先卫保险,之后国卫集团收购先卫保险成立国卫保险亚洲,1992年在联交所上市,后来被安盛(AXA)接管

至今,AXA安盛还管理着相当部分其昌保险的保单,合同条款一个字都没有改变,客户权益也得到了最大的保护。

那么,为什么香港至今没有人寿保险公司破产呢?

这并非偶然,而是法律保障、严格监管、市场特质、行业运作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这些因素相互交织,使得香港保险市场在动荡的金融环境中依然屹立不倒。

具体来说,有五大难以倒闭的理由和十大安全机制。




01

五大难以倒闭的理由

1.历史积淀与经验

香港保险业的历史相当悠久,自 1841 年鸦片战争之后,至今已经走过了180 多个年头。

其间,历经一战、二战、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结束金本位)、97年亚洲金融风暴、08年全球金融危机、15年A股熔断惨案,19年疫情封关、2022年美联储疯狂加息等众多历史性挑战,穿越数次经济大周期,香港保险公司无一例外全都化解了,并且收益仍旧能够做到30年平均年化收益6%!

在长达18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所积累的海量经验让它们在金融风险面前,有足够强大的抵御能力,能够从容应对危机,保障自身的平稳运营。

2.金融行业支柱

保险公司被视为金融体系的支柱,它们是最后的安全防线,不轻易倒闭。香港的保司很多都是国际超大型保险公司,到了 “ 大到不能倒闭Too Big To Fail)”的地步



不管是在内地、香港,还是其他国家和地区,保险都是当前市面上安全等级最高的金融工具之一。作为社会稳定器,保险的安全级别不亚于银行。

比如2008年金融危机时期,美国政府拒绝出手拯救雷曼兄弟(美国第四大投资银行),却向濒临破产的AIG保险集团(友邦曾经的母公司)输血850亿美元。

香港保险公司作为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不会轻易面临倒闭的风险。

3.精确的精算分析

精确的精算也为香港保险公司的稳定性提供了保障。

保险公司通过精算分析,将风险分摊到更广泛的投保人群中,以确保风险的准确评估和分散。

这个过程中,专业的精算师会考虑多个变量,如预期寿命、疾病发生概率、未来利率走势等,从而保障保险公司的稳健运作。

香港保险公司的精算师,是需要经过香港保监局任命的,同时也受到监管监督,如果保险公司发生相关问题,精算师是会受到保监局问责的。




4.国际型保险公司实力

香港保险市场以国际型保险公司为主,这些公司跨国经营,历史悠久,资产庞大。

它们在全球范围内投资多样化,背后的投资主要以政府国债等低风险投资为主,使得这些公司的倒闭风险极低。

同时,监管对香港保险公司在港资产也有明确要求,根据香港《保险业条例》,明确规定了保司维持在港资产的明确数额,不低于「扣除再保险后负债的80%」,确保极端情况下的兑付和保障投资人权益。

另外,信用评级是衡量一个保险公司财务稳健及流动性安全的重要元素,主要参考标准普尔、穆迪 和惠誉三大国际评级机构的评级。

香港保险公司大都是跨国运营、历史悠久、资产规模庞大,整体信用评级均在A级以上,也有很多头部保司维持在AA的优秀级别,香港保司整体的信用评级情况优于国内。

下图是目前香港主流保险公司介绍和信用评级,供参考。





5.政府监管的严密性

政府的严格监管深入到保险公司的核心,也是确保其安全性的重要保障措施之一。



以《保险业条例》为核心,众多细则覆盖运营各环节;严格规范精算师等专业人员资质;加强财务监管,涉及费用、偿付能力等;全面规范行业运营,限制公司数量,明确经纪公司、集团资本等规范。

总之,香港保险公司的安全性得以保证,是由多重因素共同构成的。严格的监管、精细的精算、国际型保险公司的实力都为香港保险市场的稳定运营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02

香港保险公司的十大安全机制

1、准入门槛

行业准入门槛高,香港保监局的牌照批准十分有限。
保险行业,是一个高门槛行业,香港也不例外。在香港经营保险业务,光有钱不够,还得“够格”,必须要有保监局的授权,才可以在香港经营保险业务,诸如资金、股东等这些,都得通过审核。
《保险公司条例》第6条规定,除获得授权保险公司、劳合社或获得保险业监督认可的承保人组织外,任何个人或组织均不得在香港经营保险业务。

也就是说如果一家公司想要在香港或从香港经营保险业务,必须要按照规定向香港保监局申请授权经营,并满足高门槛的资本要求,而且经营寿险业务的准入门槛越来越高。

截至2023年6月30日,香港共有164间获得授权的保司,其中53间保司经营含寿险的长期。

而在2010至2023的多年间,仅有7家新保司获得批复,获得在港经营寿险业务的权益。

2、充足的股本与偿付准备金

公司须拥有充足的偿付准备金,香港偿二代2024年执行,在港资产要求和监管的干预权力
保险公司必须满足一定的资本要求,以确保其资产足以覆盖负债,保障投保人权益。
监管规定,在香港经营一般及长期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最低实缴本要求是2,000万港元,而且这只是最低要求,实际数额有必要维持比这个数字更高的适当安全水平。



但实际操作中头部公司注资往往是门槛的数十倍,比如香港主流的一些保险公司,总资产都是超过千亿美元级别。

简单举几个例子,友邦3千多亿美元、保诚达8千多亿美元、宏利7千多亿……

除资金外,对股东背景也会层层考核,保险属于高门槛、长周期的行业,股东必须是行业的大佬,而且还得有足够多的资本体量去维持业务。

此外,保险公司需要维持充足的偿付准备金,以确保在保险公司业绩出现大幅下滑或者资产负债大幅波动,且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时,能继续帮助保险公司维持运营,为投保人提供合理保障。

保监局会设定一个合理安全的偿付准备金要求,让保险公司把资产多于负债的数额,必须维持在高于偿付准备金的水平。











对于监控层面而言,保险业监督也要求非人寿和人寿保险公司分别维持至200%和150%的偿付准备金比率,建议选择偿付率≥200%的公司。
其中:100%~150%:黄灯(要提交整改计划),<100%:红灯(可能被接管或停业)若低于此标准,将会面临严格的监管。

目前,香港主要保险公司都远超150%的法定要求。

例如:友邦(283%)>宏利(250%+)>保诚(249.39%)>安盛(201.94%)

这里和大家科普一下,香港的保险业务主要分为一般保险业务和长期业务,当下大热的分红储蓄险和杠杆寿,属于长期业务,是人寿保险业务。




2024 年7 月1 日,香港保险业引入风险为本资本制度(起源于美国的第二代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简称偿二代),各保险公司的资本要求会与其风险状况相称。

保险公司至少每年向保监局提交一份《自险评估报告》,进一步加强了保险公司动态风险管理能力。

监管要求,保险公司须建立有效的工具来识别、监控、管理和减轻其承担的风险。





3、适当人选

公司管理人员及股东必须符合监管“适当人选”规定

《保险业条例》规定,保险公司在委任某些控权人,包括行政总裁之前,必须获得保监局的事先批准。

为了确保某人为该职位的合适人选,保监局指定了一套准则指引,其中不光会考量学历或资历、财务状况等因素,其信誉、品格、可靠程度及诚信也在考量范围。

保险公司的控权人、董事、管控要员或获委任精算师有任何委任或更改,须遵从执行《保险业条例》相关规定的程序,其目的也是为了确保任何更改委任的人士是适合的人选。




4、双重管理

国际保险巨头的在港子公司会受到双重管理

香港保险市场不仅有多年的历史,还很国际化,汇丰、保诚、友邦等巨头都在这里扎根。

这些外资保险公司既要严格遵守香港保监局制定的《保险业条例》,还要接受母国监管机构的监督,这种“双重标准”的监管模式,就像是给保险公司戴上了“双重紧箍咒”。

以加拿大永明金融为例,作为加拿大的百年金融巨头,永明的母公司还需要接受更为严格的“加拿大寿险公司资本充足率测试体系”(LICAT)的监管。

在2024年,永明的LICAT比率达到152%,远远高于加拿大的100%的监管要求。

5、再保险保证

公司必须有充足的再保险安排来防范风险。
再保险,顾名思义,是指保险公司将其一部分业务向专门从事再保险业务的公司进行投保,将这部分业务的风险转嫁给再保险公司。
根据香港《保险业条例》的规定,保险公司必须为其拟经营的保险类别的风险准备足够的再保险安排。为了指导保险公司进行再保险安排,香港保监局制定了一份《再保险指引》(指引17),该指引阐述了保监局在评估保险公司的再保险安排是否足够时所采用的一般指导原则。


香港保险公司普遍与国际再保险巨头(如慕尼黑再保险、瑞士再保险)建立合作,将高风险业务进行分保。

这样,一旦出现理赔率陡然升高的突然事件,比如发生大规模传染性疾病、自然灾害等预期之外的大量赔付时,再保公司便会分摊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确保原保险公司不会因单次事件陷入财务危机,最大力度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6、分红产品信息披露(CN16)

香港保监局2015年出台《GN16》指引,要求香港保险公司在官网披露从2010年起,以及最近5年内曾发出新单的分红产品的实现率。

同时规定,销售说明利益中的非保证利益,保险公司的董事局、控权人和精算师都需要负上最终责任。

为进一步保障全球港险保单持有人权益,2024年香港保监局GN16再度升级。规定保险公司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在官网披露所有具有有效保单的产品之分红实现率或过往派息率。



新GN16进一步加强了分红率的披露和透明度,提升了对投保人的保障。

7、分红平滑机制

缓和调整机制:减少分红波动的减震器

香港各大保司的分红险业务,都有分红平滑机制。

保险公司会在投资收益较好的年份,将部分收益资金存到“分红特别储备”的账户中。

而这笔资金是用于在为日后回报较低时的红利派发提供缓冲,或在回报不好的市场情况下暂时提升红利率,以免保单价值波动情况过大,从而使得保险产品每一年的分红达成整体波动更小,投资者的持有感受更好。



8、监管穿透底层投资监监管管穿透底层投资

监管主体对保险行业的穿透式监管也是保证香港保险安全性的重要一环。

为降低投资风险,香港监管机构严格限制保险公司资金运用,要求投资组合遵循多元化原则,避免过度集中于单一资产或行业。

香港的保司可以把资金投向全球100+国家进行分散投资, 有着广泛的投资组合,故而香港储蓄险可为客户在可承受的风险水平下争取最高回报。

香港保险公司不仅会投资高保证低风险的股权、债券、基础设施,还会投资上市股票、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及私募信贷基金等。

这类资产虽在短时间内波动较大,但从长远来看,保司能够灵活应对利率变化和市场波动,从而获取更持续的高收益。





当然,监管对保司在股票、债券、房地产等各类资产投资比例均有明确规定,防止某一领域市场波动对公司财务造成致命打击。

香港各大保司产品都需在香港保监会报备,经过资金压力测试,并且底层投资向监管报告透明化。

这就使得监管主体对各大险企具体的底层资产一清二楚,从而可以及时防范化解潜在的投资风险。

这种科学合理的投资限制,既保障保险公司资产稳健增值,又确保在任何市场环境下都有足够资金履行保单责任。

同时监管机构可以在保险公司出现异常情况时采取适当干预行动,根据香港《保险公司条例》,当保险公司经营出现异常的时候,保险公司有权采取适当行动,如:限制保费收入、规定资产保管等,以维护投保人的权益。

假如某些公司陷入困境,监管机构会出面进行兼并或资产转移,以保证保单的持续有效。这便是“保单无风险”的本质。


比如文章开头提到的泰禾人寿,早在2020年时,就因为连续多年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被监管施加了一连串的监管措施,包括暂停其开展新业务;指定普华永道的专业人士作为顾问,在包括资产和财产管理、投资策略及向保单持有人派发分红等若干特定范畴提供支援等,以保障保单持有人的利益。

9、退出机制

退出机制严格,保险公司不得擅自清盘。

香港保险公司当然可以破产。所以香港保监局未雨绸缪,规定保司不得自动清盘。保监局更有权对破产申请进行审查和驳回。



在港险市场中,能够持续多年开展业务的,都是规模庞大、发展成熟、享有盛誉的全球性跨国保险集团。这正体现了所谓的“大到不能倒”的含义。

在清盘过程中,为了保障保单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保监局要求清盘人(保险公司)在转让业务给接盘人(保险公司)之前,必须继续经营长期业务,并且不得签订新的保险合约。

同时,清算债务的顺序也应以保单持有人为优先。

清盘保险公司必须持续经营,直至找到新的接盘公司。



这一条款跟国内的『保险公司不允许破产,由国家保险保障基金接盘』是一个逻辑,只不过香港是由另外一家保司接盘。

10、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

内地有银保监,香港有保险投诉局。保险投诉局会进行公正的仲裁,以保障投保人的权益得到妥善维护。

香港设有独立的保险投诉局(IOB),其前身为成立于2018年1月16日的香港保险投诉局(InsuranceComplaintsBureau),是独立的非营利性保险纠纷调解机构。



该机构专注为保险消费者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服务,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保险市场公平诚信。

主要受理保险消费者投诉,侧重个人保险合约引发的、金额不超过100万港元的金钱性质保险纠纷,包括理赔争议、合同纠纷、服务质量和收费问题等。

投诉局主席独立于保险业,需经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同意才可委任,成员包含法律、金融和保险行业专家,在调解时组织双方协商沟通,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且投诉人无论胜诉与否都无需缴费。



综上所述,香港保险通过这5大难以倒闭的理由+10大安全保障机制,构建起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防护网。

从法律监管到公司运营,从投资管理到风险分散,每一个环节都经过精心设计和严格把控。

这使得香港保单具备了极高的安全性,即使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市场环境和各种潜在风险,投保人的权益依然能够得到充分保障,香港保险市场也得以持续稳健发展,成为全球保险行业的典范之一。

总的来说,不论在内地还是香港,保险都是安全性非常高的金融工具,背后都有一系列的制度设计来保障保险公司稳健运营,从而尽可能地保障消费者利益。

以上,如有疑问,或者想要进一步了解香港保险的朋友,可以扫码加好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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