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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驾乘意外险与车上人责任险,可获得两份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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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少车主为了给自己和车上人员多一份保障,既买了车上人员责任险,又买了驾乘意外险。但真遇到事故时,能拿到两份赔偿吗?



一、险种的区别

车上人员责任险(座位险)

它是车险商业险里的一员,属于责任保险。简单来说,只有在被保险车辆负有责任(不管是全责、主责、同责还是次责) ,发生保险事故导致本车上司机或乘客出现人身伤亡(像医疗费、伤残/死亡赔偿金这些)时,保险公司才会在责任限额内,按被保险车辆在事故里的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比如说,两车相撞,你这边负主要责任,你车上有人受伤了,这时候座位险就可能发挥作用。它计算赔付金额,主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等法规,算出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损失金额后,再乘以责任比例 。

驾乘人员意外险

这是人身保险里的意外伤害保险,和车险不是一回事。它投保方式比较灵活,能按车投保,保障指定车辆上的所有人;也能按人投保,不管指定的人坐哪辆车,都在保障范围内。

只要是指定车辆上的人员,或者指定的人员,在驾乘该车辆过程中,因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伤残或者有医疗费用支出,都能获得赔付,而且不管事故责任方是谁,本车责任、对方责任还是单方事故都没问题。

赔付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额和赔付标准来,身故/伤残一般是按保额比例定额给付,医疗费用则是在保额内报销,不过有的产品可能有免赔额或免赔率,具体得看条款。只要符合合同里对“意外”的定义,被保险人就能从这份意外险拿到约定赔付,责任认定不影响赔付资格。

二、赔付规则

当交通事故涉及本车人员伤亡,同时买了这两个险种,理论上可以同时获赔,但不同项目赔付情况不一样。

车上人员责任险赔付规则

出事故后,得先由交警认定事故责任。只有被保险车辆有责任,车上人员责任险才启动赔付。保险公司根据车辆责任比例(比如全责100%、主责70%等) ,结合实际损失金额(像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这些,得提供相关凭证)来算出赔付金额。

举个例子,你车和别人车撞了,交警认定你主责,你车上乘客受伤住院花了5万,假如座位险保额足够,按70%责任比例,保险公司可能赔付3.5万(具体还要看合同约定和各项费用明细)。

驾乘人员意外险赔付规则

不管责任认定结果怎样,只要车上人员遭遇符合合同定义的意外伤害,驾乘意外险就按条款赔付。

- 身故/伤残保险金:按合同约好的保额和伤残等级比例定额给付。比如保额30万,若不幸达到10级伤残,赔付比例通常是10%,那就能拿到3万。这钱和实际治疗花多少钱没关系。

- 意外医疗费用补偿:在保额范围内,对实际发生且符合社保范围(或者按合同约定范围)的医疗费用,扣除免赔额后进行补偿报销。比如医疗费用花了2万,免赔额1000元,报销比例80%,那就能报销(20000-1000)×80%=15200元。报销时需要提供医疗费发票等凭证。

三、赔付项目叠加情况

这里有个重要原则:医疗费用遵循补偿性原则,两个险种赔付的医疗费用加起来,不能超过被保险人实际支出且符合规定的总医疗费用。

一般是车上人员责任险先按责任比例赔付一部分医疗费,如果没赔够实际花费,被保险人可以拿剩余未报销的医疗费(要提供分割单和盖章发票复印件) ,向驾乘意外险申请赔付,意外险在保额内对剩余部分补偿。

而死亡/伤残保险金因为是定额给付,和实际损失无关,所以可以叠加赔付。比如座位险赔了10万伤残金,驾乘意外险按合同还能再赔相应金额。还有住院津贴,如果驾乘意外险有这一项(按住院天数每天给付一定金额),通常也是定额给付,可以和车上人员责任险赔付叠加。比如说座位险没有住院津贴,驾乘意外险每天给200元,住院10天,就能额外拿到2000元津贴 。

总的来说,车上人员责任险和驾乘意外险各有侧重,搭配投保能给车上人员更全面的保障。但要注意,医疗费用不能重复报销,而身故、伤残保险金以及住院津贴(如有)是可以叠加赔付的。大家在投保和理赔时,一定要仔细研读保险条款,有疑问及时咨询保险公司,这样才能在关键时刻让保险真正发挥作用 。

作者:微信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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